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值此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胡集法庭积极行动,于5月19日来到钟祥市胡集镇湖山村,开展“和美乡村 民法典同行”为主题的送法下乡活动,为村民们带来了一场接地气的法治盛宴,成为胡集法庭助力乡村振兴、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实践。
活动当天,胡集法庭的法官们早早来到湖山村法官工作室,与前来参加活动的村民代表们亲切交流。法官们充分考虑到该村实际情况和村民的具体需求,特别关注了村民生活中遇到的民间借贷、土地承包、老人赡养以及高价彩礼等较为频繁的问题,围绕民法典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向村民们进行讲解。
在民间借贷方面,法官提醒村民们在借款时要签订规范的借条,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还详细解释了“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中断情形及法律后果,提醒群众“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维权应及时;针对彩礼返还问题,结合近期办理的真实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重点阐述了彩礼新规的具体内容,对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嫁妆处理规则等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详细说明,让村民们深刻认识到遏制高价彩礼陋习对培育文明乡风的重要性;针对土地承包问题,法官讲解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流转及纠纷解决方式,让村民们对自己的土地权益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原来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村民张大娘在听到赡养义务讲解时感慨道。法官通过真实案例强调,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这三者都缺一不可。
在讲解过程中,村民们听得聚精会神,不时提出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惑。法官们一一耐心解答,现场互动气氛热烈。村民们纷纷感慨:原来民法典并不是“天书”,今天听了法官的讲解,真是受益匪浅,以后再遇到类似问题,心里就有底了。
此次送法下乡活动,是胡集法庭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通过面对面的法律宣讲和交流,不仅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拉近了法庭与村民之间的距离,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胡集法庭将继续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建设法治乡村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