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法院实施“五个一”大力推进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
行政首长出庭参加应诉不仅有利于缓解“官民”矛盾,推进责任政府的形象塑造,也有利于扩大法制宣传,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今年元月1日《荆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正式颁布施行后,钟祥法院高度重视,以贯彻落实《暂行规定》为契机,强化“五个一”的措施,深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促使该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良性化的轨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纳入一个工作目标。今年该院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评范畴,规定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全年要达到5件以上。同时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原则,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推行以协调方式解决行政纠纷,促使当事人自愿撤诉,努力建立协调解决“官民”矛盾新机制。
二、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后,该院行政审判庭及时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汇报请示,并加强同行政机关的交流与协调,提请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了由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贯彻《暂行规定》专题会议,该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在会上讲授了文件精神,讲解了具体要求,并研究讨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初步搭建了法院与政府法制部门及各行政机关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平台。
三、出台一份专门文件。该院积极争取,努力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专门以钟政发(2012)9号文件转发了《暂行规定》,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四、印制一套法律文书。为确保行政诉讼案件首长出庭应诉严格按《暂行规定》执行实施,健全完善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环环相扣,相互借力,共同推进,该院专门对应诉通知等法律文书进行了完善,补充了有关首长出庭应诉的内容,同时还对受案和审理后的首长出庭应诉案件印制了抄告单,将每件行政诉讼案件首长出庭应诉的要求、审结后的判决结果、首长出庭情况抄告市政府法制办,以便政府全程掌握工作情况,及时监督、督办行政首长按规定出庭应诉,促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真正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五、开好一个示范庭。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扩大社会影响力,该院注重审理好每一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5月24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第一件首长出庭参加诉讼的行政案件——原告吴某起诉被告市民政局不履行民政行政给付一案,庭审中该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机关的代表观摩了庭审,增强了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再认识。庭审结束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此予以了充分肯定,各级媒体也对该案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报道,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