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督办机制 提升督办质效
——钟祥法院2012年督办案件分析报告
编者按:为有效提高督办工作办理质量与效率,钟祥法院注重在前进中摸索,在创新中发展,在总结中提高,2012年,该院在积极开展督办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调研,总结分析,形成了一份数据翔实、客观真实、剖析深刻的分析报告,为党组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参谋服务作用。现将全文刊发,以供全院借鉴参考。
2012年,钟祥法院办公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按照“优质、严格、高效、迅捷”的要求,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加快督办效率,全院督办工作总体上态势良好,回复率高。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共办理院长信访件40件,答复40件,答复率达100%;已办结29件,办结率72.5 %。其中办公室督办15件,办结13件,办结率 86.7 %。
按案件来源分,荆门中院交办3件,办结3件;市人大交办4件,办结4件;市政协交办1件,办结1件;市委交办4件,办结2件;市委政法委交办4件,办结2件;市纪委交办1件,办结1件;群众来信23 件,办结16件。
按案件内容分,反映裁判不公的9件,认为程序违法的8件,对不予立案不满的6件,反映审判作风的2件,其他问题的15件。
按案件性质分,涉及刑事审判的7件,涉及民商事审判的8件,涉及执行类的17件,涉及其他的8件。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逐案研究,狠抓落实。院长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走访当事人,亲自督办进展情况。在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下,各承办庭室加快办理进度,力争做到及时高效高质结案,有效化解大量信访难题。
2、程序规范。在收到上级交办及群众信访案件后,督办室严格按照登记、拟办、转办、承办、催办、回复、建卷存档的程序操作。督办室收到交办案件后,及时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报院长批示后按指示转相关庭室办理。承办单位收到交办案件后,部门负责人及时与信访人接触,全面了解情况,并向院长或分管领导报告基本案情和工作进度。承办部门根据案件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及时报分管领导,待审批后报督办室并答复当事人。
3、跟踪督办。如承办法官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或久拖不决,该院督办室采取向承办单位电话催办或上门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办理。该院督办室每半月进行一次信息跟踪,通过及时跟踪督办,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妥善解决,保证信访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案件因外部原因无法按期办结。一是部分案件在审判或执行过程中,因需拍卖、外部衔接等问题,处理起来有难度,影响案件及时处理。二是部分刑事案件因需报上级法院审查,而上级法院未予回复,导致无法办结。
2、部分案件本身执行难度大无法办结。有的案件虽经审判,程序已审结,但因种种原因无法执行到位,导致当事人上访。有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另有执行人确因家庭困难,无履行能力,导致案件长时间不能结案。
3、重复上访导致信访案件增多。部分信访人对法院办案程序和时限缺乏了解,对法院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信访不信法”,多次向上级领导闹访缠访,不断向法院施压。不少当事人在审理期限内多次找各级领导上访缠诉。
4、极少数干警工作拖沓、作风浮躁导致上访。极少数法官素质不高:一是工作拖沓,所承办的案件久拖未果,把小事拖大,大事拖难。二是作风浮躁,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生、冷、硬。三是消极怠工,怠于执行,耽误最佳执行时机而引发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