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帮教未成年缓刑犯,是人民法院对未成年缓刑犯贯彻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2013年4月,钟祥法院大力开展以“面对面倾听,零距离关爱”为主题的未成年缓刑犯回访帮教活动,对全市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13名未成年缓刑犯分别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预防未成年犯重新犯罪。
一、讲究方式,务求实效。为使回访帮教工作不走过
场、不流于形式,该院对13名未成年缓刑犯逐一交心谈心,透彻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动态,化解心理症结。该院刑庭法官一是现场听音:到未成年缓刑犯家中走访,面对面倾听未成年缓刑犯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以及在缓刑期间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耐心细致解答他们的疑惑和担心;与其亲属深入交谈,鼓励亲属对未成年缓刑犯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帮助他们重拾信心,早日回归社会。二是深入把脉:先后前往市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详细了解未成年缓刑犯在缓刑期间的行为表现、思想动态及监管状况。三是对症开方:根据了解的各方面情况,针对未成年缓刑犯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制定进一步的帮教方案,预防和杜绝未成年犯“二次犯罪”。
二、定期回访,规范管理。该院坚持回访帮教“三定”制度:回访法官稳定、回访周期固定、回访对象确定,组织原审法官定期回访帮教固定的未成年缓刑犯,确保回访帮教工作的针对性、经常性、实效性。建立未成年缓刑犯个人信息档案。在开展回访的同时,该院刑庭法官实行“一人一档”,为每个未成年缓刑犯制作回访档案,档案中详细记载未成年缓刑犯在缓刑期间的表现、父母进行管教情况的汇报材料、未成年缓刑犯的思想汇报材料和法院下一步的帮教措施等等,做到回访帮教工作不失控、不脱节、不漏人。
三、整体联动,多维帮教。该院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力度,充分利用未成年缓刑犯所在地的司法所、学校、村委会等组织现有资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形成多方参与的帮教网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为待业的未成年缓刑犯提供技能培训和上岗机会信息,帮助解决回归社会的现实问题。针对个别问题少年,建立了与其家长联系制度,由帮教法官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帮教,确保每名未成年缓刑犯不脱离监管,不缺少引导,不丧失信心。自去年以来,该院适用缓刑的13名未成年缓刑犯无一人重新犯罪,无一人被撤销缓刑收监,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