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政府”联动聚力解纠纷,和谐共治安民心

2025-02-17 11:01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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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祥市法院柴湖法庭主动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同柴湖镇政府联合,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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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柴湖镇某村村委会与该村村民全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村委会租赁全某的八分土地用于该村乡村建设,租赁期限为三年,村委会支付全某青苗补偿费及按年支付租金。合同签订后,村委会一次性支付了全某青苗补偿费及第一年土地使用租金。之后两年租金,村委会在合同到期后方才支付,且双方未就租赁合同进行续签,村委会确存有违约情形,故全某现要求村委会拆除土地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及支付土地占用费。

接到案件,柴湖法庭承办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之后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该案的调解工作,而是将该案汇报给法庭庭长,共同商量该案的处理方式。因该案涉及村民的利益及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决定再次将双方组织到法庭进行调解,并邀请了柴湖镇政府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通过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协商后续土地租赁相关事宜,最终定下了调解方案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此次纠纷化解,是“府院联动”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一次生动实践,充分发挥了“府院”各自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以“加法”联动,实现了“乘法”效应,既保障了村民利益,又维护了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今后,柴湖法庭将继续强化法庭与乡镇联动解纷机制的工作模式,在调解过程中坚持法、理、情良性互动,有力实现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就地解决,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