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祥法院石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农产品批发经营者与购买者在法官的调解下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法庭调解工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点赞,有力地彰显了司法温度。
原告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主要涉及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和零售。被告系豆制品加工经营者,购买原告出售的黄豆作为加工制作的原材料。2021年5月-10月期间,被告向原告赊购了几批次的黄豆,货款金额累计达到53200元。经原告微信多次催讨,2021年11月,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其中30000元货款。而剩余23200元货款至今迟迟未支付,原告索要无果后遂诉至本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发现原、被告系多年合作伙伴,双方并没有太大的矛盾,适用调解方式更有利于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方面,向被告释明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影响其日后经营;另一方面,与原告电话沟通,向其说明被告实际经济状况,建议给予合理宽限期。经过一小时反复协商,原告同意给被告“喘息”时间,帮助被告渡过经营难关;被告也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履行付款义务。最终,2025年5月29日,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归还了拖欠的货款,原告遂向本庭申请撤诉,案涉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陈法官,我已经收到了被告支付的剩余豆子款,我们现在也正常运营了,我和被告也决定继续合作下去,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在案件调解成功一周后,原告打来了电话并寄来了感谢信。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既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也彰显了“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对于涉农、涉民生案件,石牌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债务人预留合理履行期限,有效避免了“案结事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