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字当头,情法并用解纠纷
为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把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平台进一步扩大,磷矿法庭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建立双向沟通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共同治理。在乡镇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磷矿法庭挂牌了“钟祥市磷矿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磷矿法庭中心”,法庭设置司法服务公开牌,并将法庭一楼的一间调解室改成了“磷矿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室”,促进案件多渠道分流、多层次化解。
“磷矿法庭的工作真正做到了老百姓心里!”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的原告老人如此说到。原告现年七十九岁,育有一子一女,如今老伴去世,自己身患疾病,生活困难。2016年3月,老伴在世时,原告老俩口与子女达成赡养协议,儿子负责老俩口的生活物资、医疗费用等,女儿负责按月给付一些零用钱。但儿子并未遵守协议约定,经众亲属、村委会、镇政府多次调解,儿子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原告无计可施,只得将其子列为被告一、其女列为被告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磷矿法庭受理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后,法官迅速与两被告取得联系,谁料其子并不配合,法官遂对被告一的财产进行查询,预备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冻结。此时,被告一主动表示希望法庭给机会与老父亲达成调解,法官担心他以假意调解为由,实则拖延时间、转移财产,对此法官征得了原告的同意,给双方一周的调解期限。
一周后法官及时联系原告,得知双方已初步达成调解协议,子女对其赡养义务重新进行了划分。考虑到原告年岁已高,行动不便,法官及时联系当地村委会,邀请人民调解员主动上门帮助双方重新制定了调解方案。调解现场法官表示,原告可直接依据生效的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再次从法律法规、道德伦理不同角度对其子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在多方通力协作下,老人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干”字为先,普法宣传润民心
4月10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加友庭长、李国林庭长、魏照兵庭长等一行人员莅临磷矿人民法庭指导开展“四融共建”工作。磷矿法庭庭长王家锐闻令而动,当即统筹部署,组织全庭人员召开会议,对辖区内磷矿镇19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及双河镇34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进行走访的任务分配到法庭每一名工作人员,压实责任主体,要求大家对村委会、居委会的组成人员进行初步了解,对村书记的政治信息进行基本掌握,对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的法律意见及时听取并改善。通过线上联系、线下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村委会、居委会纷纷表示法庭日常审判工作对涉及两委会的案件处理十分妥当,深受基层组织的好评。
法庭工作人员适用随机原则对辖区内的200名群众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对群众最为关注的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三方面的问题,进行普法宣传。据统计,对于离婚纠纷,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抚养权的划分和彩礼的返还;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诉讼时效是否会影响起诉和证据种类、效力的认定;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则是伤情鉴定和经济赔偿的标准。
4月20日,磷矿法庭以本次大走访活动为契机,面向群众深入进行法治宣传,法庭工作人员携带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普法宣传手册等资料,结合群众们提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了对应的法律咨询意见。经后期回访调查,此次活动受到了群众们的一致好评,大家表示学习了更多的法律知识,知道了以后遇到上述情况应当如何正确维权。
三、“精”字为要,司法护企促发展
磷矿法庭为融入重点企业,选取磷矿镇10家代表性企业、双河镇15家代表性企业,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掌握企业及法人的基本信息,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和急需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恰当的法律咨询意见,解答企业对法律相关问题的困惑,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点对点”式司法服务。
3月21日,庭长王家锐与双河司法所所长牧丹一同前往双河镇金祥半轴厂走访调查,对厂房环境、企业生产线、生产设备状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交谈。因为规模小,小企业往往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也没有聘请法律顾问,日常经营中对于用工、签订合同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方面,亟待专业指导。磷矿法庭在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后,结合审判实践,对企业经营中涉及到的生产风险及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庭长王家锐详细介绍了钟祥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采取的相关举措,表示企业发展如果遇到法律方面的困惑,可随时与磷矿法庭联系,法庭干警均乐于解答。
企业负责人对磷矿法庭走访调研、释法答疑表示欢迎,对钟祥法院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表示感谢。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沟通,及时纾解法律难题,实现企业良性发展,为地方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今后,磷矿法庭将继续加强同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居委员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打造多元解纷机制、深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持续开展“四融共建”活动,为基层组织发展、企业经营生产、平安校园建设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