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绩效管理 提高审判质量

2012-11-19 15:15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浏览: 889

   

开展绩效管理   提高审判质量

——钟祥法院率先开展审判绩效管理工作

审判绩效管理作为提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具体管理方法,发挥着“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钟祥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审判信息管理系统为保障,以公正、效率、效果为目标,突出审判绩效管理的核心地位,在全院形成了全员参与抓审判质量,全院关注审判绩效考核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今年该院先后被省高院和荆门中院评为审判管理先进单位。

一、完善机构建设,筑牢绩效管理平台

为切实加强审判绩效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李德虎同志为组长,各庭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审判绩效考评小组,全面推进审判绩效评估考核工作。今年年初,该院经过积极汇报,多方争取,钟祥市委、市政府正式下文批准该院成立审判监督第二庭,集中行使以绩效考评为重要内容的审判管理职能,使得该院成为首个荆门法院系统率先成立审判管理专职机构的基层法院。

二、加强保障措施,确保绩效管理质量

推动审判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是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重要手段。该院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先后投资100余万元完善三级专网建设和法院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院每一名干警人均配备一台电脑,同时将局域网扩展至7个基层法庭,实现了审判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二是提高管理水平。安装审判信息管理软件,用于对全院审判流程的管理,引入审判绩效评估系统,加强对全院审判绩效的考核。同时专门编印《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则》,多次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警参与审判信息化管理的操作技能。三是加强审判监管。依托审判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网络办案,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信息化管理的作用,全院所有案件从立案、移送、审理、结案、执行等各个审判环节以及绩效考核都在网上同步运行,庭长、分管院长和审判管理部门可通过审判信息化管理软件,同步查看和监督案件进程,随时掌握部门和干警的办案进展,并通过审判绩效管理系统对部门和干警的审判业绩进行考核。截止目前,该院2012年结案2227件,全部实现了网上运行。

三、科学制定方案,提高绩效管理效果

该院根据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将全院审判管理工作分28项指标进行考核,合理调整各项考评指标在考评体系中的比重,将28项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并量化到庭,实行审判绩效100分制考核。在公正指标上,以控制案件的“两改两发”(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生效案件发回改判率)为关键,促使案件质量提高;在效率指标上,以提高结案均衡度、人均结案数和简易程序适用率为着眼点,促使案件效率提高;在效果指标上,以着力提高调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和执行到位率为重点,确保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2012年前三季度,该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平均得分为88分,各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0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68%;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85%,上升5.94%;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7.2%,上升22.5%;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0.796,上升14.64%;调解率为46.83%,上升5.46%。同时对考评结果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排名,以管理促公正,以管理促高效,审判绩效管理工作在全荆门市创下了“四个第一”:第一个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考核管理机构(审判监督第二庭);第一个全面运用审判管理软件和审判绩效考核系统进行流程管理和绩效考评;第一个实现了司法统计、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审判绩效管理软件、案件评查四项数据的对接;第一个实现了司法统计报表、绩效考核数据全部网上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