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钟祥市洋梓镇居民黄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两人均系聋哑人,结婚前系同学关系,双方自由恋爱,于2015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小孩出生后不久,黄某外出打工,刘某在家带女儿,因沟通障碍,刘某经常与黄某家人发生纠纷。2020年 7 月刘某母亲多次找到洋梓镇派出所和居住地村干部到被告家解决纠纷,后调解无果,刘某与其母亲再次找到钟祥市残联和矛调中心要求黄某及其父母承担家庭责任,最终因沟通不畅致调解无果。
调解结果
2024年1月,刘某起诉到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黄某赔偿精神损失费。刘某居住地政法干部当即与郢中法庭取得联系,告知处理该矛盾纠纷的困难与问题,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迅速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刘某、黄某指派了援助律师,帮助其诉讼打官司。
同时,郢中法庭积极与市特殊教育学校对接,请来特校教师做为翻译人员参加庭审,2024年3月一场无声法庭在郢中法庭第一审判庭正式进行,庭审现场一切按照法律程序顺利展开,特校老师在两个聋哑人之间架起一道沟通桥梁,刘某与黄某沟通顺畅,相互表达诉求,法官和律师通过翻译人员向他们释法明理、化解隔阂,最终刘某与黄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历时四年的家事纠纷在无声法庭现场最终调处化解。
当前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正开展地如火如荼,今年以来,钟祥法院郢中法庭共办结各类家事案件156件,其中涉聋哑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案件42件,调解案件101件,为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5.6万元。下一步,钟祥法院郢中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集中审理辖区家事案件优势,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有力彰显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