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法院“四个优化” 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2013-12-0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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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9日,钟祥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届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钟祥法院提请的75名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议案。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也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增强裁判透明度的有效手段。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钟祥法院采取“四个优化”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该院新选任的75名人民陪审员涉及党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等多个行业和领域,队伍结构趋向多元化;年龄在24岁至40岁的占43%,年龄结构趋向年轻化;政治面貌方面,党员占89%;性别方面,女性陪审员有16人,另有少数民族2人,一改以往人民陪审员阶层单一、年纪偏大、男性居多的现象,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代表性,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二是优化人员素质。该院自今年10月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选工作,专门制定了《钟祥市人民法院陪审员选任办法》,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选任事务,召开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推荐、申报、考核、审查,选任出7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此次增选的人民陪审员综合素质较高,大专以上学历占83%,在人大组织的法律知识专业测试中,分数均在88分以上。

三是优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市财政将陪审员经费纳入预算,实行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审判等活动支出的费用,按标准给予补助。

四是优化监督管理。市人大将召开专题会议,对新任命的75名人民陪审员集中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培训,钟祥法院也对当选的人民陪审员建立资料档案,按照陪审员的专业和自身优势实行分庭管理,分员到庭,既保证陪审的相对稳定,又实现了广泛参与。同时定期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参与调解情况、发表意见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强化监督,有序管理,杜绝“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