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钟祥法院大力推行电子信息引入制度,“三性”并进加强审判管理,将电子版的裁判文书、送达回证、审限变更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引入审判管理系统,实时、迅捷监控案件审理流程,着力构建更符合审判规律、更适应基层法庭实际、更具有操作性的审判绩效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全院案件质效。
一、提高审判管理的方便性。电子信息的引入是指承办法官在结案或变更审判程序时,将相关文书和证明材料进行手机照相或扫描,将图像文件引入审判管理系统,由审管办审核后直接处理的审判管理方式。如在结案时,承办人可将裁判文书、送达回证、邮寄证明等相关材料采用电子信息引入方式导入审判管理系统,结案时由审管办审查电子版的裁判文书和相关送达材料后直接结案。在遇到审限变更等情形时,承办人也可直接将经领导审签的审批表,采用电子信息方法引入图像文件,审管办在网上核对后直接进行处理。通过引入电子信息审判管理方式,基层法庭法官可在网上直接进行提交结案审核、审限变更、合议庭成员变更等操作,减少了往返院机关和法庭之间奔波的路程和次数,方便了法庭办事和办案。
二、确保案件信息的真实性。目前基层法院对案件信息的审查主要是结案审查,在案件报结时对收、结案的信息等一并进行审核,包括收结案时间、适用程序、合议庭成员、结案方式、结案日期等,这些信息主要在裁判文书和送达回证上反映,通过在审判管理系统引入相关材料电子版的方式,使案件卷宗信息与网上信息能一一对应,方便检查与核对,保证了案件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加强收结案的及时性。该院通过将审判管理软件中的立案时间改由系统自动生成来保证立案的及时性,通过系统的调整使得法庭立案后必须当天录入审判管理软件,杜绝了以往立案后不及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实际立案时间与网络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对以往由于乡镇法庭无法在送达结案法律文书当天即到院机关审管办申报结案,导致法庭办理案件结案时间受到一定影响的问题,通过引入电子信息的方式,可全部通过网络进行处理,实现了送达当天即可办理结案,大大提高了法庭办案效率和水平。通过大力推行电子信息引入制度,该院案件结案率与往年同期相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结案均衡度数值与往年同期相比提高了0.98。
(根据审监二庭供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