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引纠纷,温情调解续友情

2025-04-03 09:23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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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朋友间借贷本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但若“有借无还”,则会伤害了彼此之间的友情。近日,钟祥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友情的雾霾拨云见日。

原告郑某与被告孙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孙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郑某借款15000元,借款到期后,孙某分文未付。郑某多次向孙某催要借款,孙某置之不理。后郑某了解到孙某因做生意失败,负债累累。郑某虽几次讨要,但他也深知孙某家庭情况,十分理解他的处境,便未再步步紧逼。2024年以来,郑某身体身患多种疾病,需要高昂的医药费,无奈之下诉至本院,要求孙某给付借款15000元。

钟祥法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原告郑某身患多种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维护,被告孙某本人对欠款没有异议,但确实因做生意失败,负债累累,现常年在外地打工,偿还欠款有一定困难。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有调解的基础,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向被告孙某阐明了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强调诚信原则的重要性,最后从双方多年好友之情入手,使孙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原告郑某表达了歉意,郑某则对孙某因经济困难而未及时还款表示谅解。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郑某与孙某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全部欠款。

调解工作,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钟祥法院将继续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做到案结事了,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绽放出美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