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审判方式 推行诉前服务

钟祥法院积极探索诉前服务工作新路子

2012-07-2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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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判方式   推行诉前服务

——钟祥法院积极探索诉前服务工作新路子

今年以来,钟祥法院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诉前服务工作新思路,推行诉前服务新举措,元至七月该院共办理诉前保全案件26件,诉前保全后成功调解11件,诉前调解1件,拓宽了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一是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稳妥地开展诉前保全工作。该院高度重视诉前保全工作,在组织机构上,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配置上,固定专人专门开展诉前保全;在办案车辆上,给立案庭以倾斜和保障,为开展诉前保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地组织保障和物质基础。该院办理的26件诉前保全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就有15件,当事人在人身及财产遭受侵害、相关证据还未收集完备、起诉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对侵害方财产及时保全,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一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二是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着手尝试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扩大办案效果,是诉前保全工作在当前形势下所要承担的新任务。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双方当事人往往都迫切希望快速解决纠纷,针对当事人诉求,该院立案庭没有在诉前保全后被动坐堂办案,而是主动介入服务,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全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如山东人陈某驾车在武荆高速钟祥段与河南人李某所驾车辆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李某向法院申请保全陈某所驾车辆。李某车辆损失约有三万元左右,陈某同意赔偿,但双方对赔偿数额意见不一。由于李某、陈某均系从事货车运输业务,耽搁时间就是耽误生意,该院立案庭在办理诉前保全后,没有被动等待当事在十五天内起诉,而是提前介入做双方调解工作,终于在保全裁定下达后第三天调解成功。由于调解达成协议时已是下班时间,又碰上双休日,该院立案庭特事特办,立即制作法律文书,向院领导汇报,联系文印部门,迅速印出文书,现场向双方当事人及交警部门送达了法律文书,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三是着力保护重点企业,促进涉企纠纷的非诉解决。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电器企业,在钟祥市设有分公司。该企业今年三月向法院起诉湖北钟厦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所欠货款17万元,湖北钟厦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也是该市一家大型重点企业,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是市重点保护企业,该院立案庭没有马上立案,而是征得德力西公司同意案外调解,在与钟厦公司联系后,得知是因德力西公司代理商的原因使双方产生误会引起纠纷,该院立案庭既当“判官”,又当“红娘”,当即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消除误解,并达成协议,避免了两家企业的矛盾升级,促使双方继续合作经营,互为伙伴,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