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法院:认罪认罚推进扫黑除恶

2020-08-14 08:54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钟祥法院在重拳扫黑、全力除恶的同时,全面、准确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现涉黑恶案件的繁简分流,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该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 11件77人,除墙师学、郑作亮2件案件部分被告人未认罪认罚外,其余被告人全部认罪服法,曹红军等18人涉黑案及陈正刚、谢建会等6件涉恶案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自动履行缴纳罚金,所有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依法推进。严格执行刑诉法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荆门中院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实施。对认罪认罚的涉黑恶案件,仍然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避免人为“拔高”或者“降格”。在量刑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充分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态度、时间等,综合认定从宽幅度。该院对3起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不当的涉黑恶案件,及时建议公诉机关进行调整,并依法作出判决,确保把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都办成铁案。

二是坚持协调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认罪认罚的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提前介入职能,提前介入重大涉黑恶案件,从侦查阶段开始,通过办案民警及看守所的管教民警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

三是坚持保障权利。涉黑恶案件起诉书的送达,承办法官均亲自参与,告知被告人有关认罪认罚的权利等,听取意见,为其答疑解惑。此外,为没有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为辩护人会见被告人和查阅证据提供便利,在庭审中充分听取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充分展现庭审公正。

四是坚持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在立案后,及时召开庭前会议,充分了解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想法和诉求,并分别作出回应,引导公诉人与辩护人就分歧问题及时达成一致意见,引导辩护人做好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工作。通过认罪认罚的适用,庭审中举证、质证、辩论、答辩等环节变得相对简单,部分被告人除了能够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外,还能对其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指证,极大的提高了庭审效率,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五是坚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所有涉黑恶案件宣判时,均由承办法官亲自送达判决书,对被告人全面释法释判,对被告人提出的疑问,承办法官均耐心解释,说明理由,让被告人口服心服,服判息诉,在减轻审判压力的同时,确保案件取得较好的效果。

 

(刑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