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九,当人们还沉浸在欢乐的节日氛围里时,东桥法庭全体干警已经收心归位,以最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当中。上班第一天,便成功调解处理两件案件,实现了法庭新年“开门红”。
原告杨某与被告邱某离婚纠纷已是第二次诉至法庭,双方矛盾尖锐,被告前后两次庭审均以在外地务工为由未到庭。春节期间,法庭干警得知被告已回家乡过年,便抓住节日契机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为了配合当事人早日外出务工的需求,将见面调解的时间定在了大年初九。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干警的调解下,达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的一致意见。
原告吴某与被告祝某,某财产保险公司阳新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12312.53元,在法庭干警的调解下,被告财产保险公司阳新支公司同意支付96000元,春节期间,在干警的敦促下,原告准时收到赔偿款,过了一个踏实年,上班第一天,原告便送来了撤诉申请书,并对法庭干警表示深深的感谢。
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新篇章。新的一年,东桥法庭将继续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采用更加便捷,更节省成本,更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案件调解效率,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实实在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