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胡集法庭走进某村百亩渔池现场,成功调解一起历时十余年的渔业承包合同纠纷。原告王某解开多年心结,当场提交撤诉申请,这场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14年,原告王某参与某村组织的渔池承包招标,缴纳竞标保证金后,因招标方原因招标未能顺利进行,保证金也未能退还。2016年,该村组织二次招标,王某中标并签订承包合同,却又因渔池原承包人的固定投入产生纠纷,造成交付困难,王某未能如期接管渔池。原告认为自身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向村集体主张赔偿,但未获成功。为维护自身权益,王某于2026年1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垫付款、支付保证金利息及违约金等各项损失共计 33 万余元,诉讼期望值较高。
考虑到案件跨度长、事实复杂,双方当事人举证能力弱等原因,单纯在法庭内审理难以让双方直观感知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决定前往涉案渔池现场调查。在渔池边的田间地头,法官实地查看渔池及招标所列附属设施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询问争议细节,结合现场情况梳理案件脉络,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直观的现场环境让双方对案件的实际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知,逐步达成部分共识。

回到法庭后,法官敏锐捕捉到原告王某的诉求侧重点的变化,抓住契机进一步引导双方直面问题,尊重事实,恪守约定,换位思考。最终,原被告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王某多年的心结得以化解,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这场长达十余年的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此次现场调查与调解,是钟祥市人民法院践行 “司法为民” 理念的生动体现。司法办案除了在庄严肃穆的法庭,还在田间地头,在企业,在社区。法庭始终以最优的方式,做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