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合力化解缠访难案

2012-03-06 16:12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合力化解缠访难案

——钟祥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多年缠执疑难案件

依法处理涉讼上访,化解信访缠执积案,既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又有利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今年2月,钟祥法院胡集法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点,依靠多方力量,合力化解了一起多年缠执缠访的疑难案件,避免了一起准备在北京“两会”期间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

陈某与陈某涛均系钟祥市胡集镇陈营村村民。陈某涛承包经营的预制板厂面对陈某的家门,因预制板厂生产时的机械噪声过大,陈某向钟祥法院胡集法庭提起噪声污染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鉴于该案专业性强,又属新型疑难案件,该院胡集法庭多次向院业务庭及荆门中院汇报,并与环保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于2009年11月25日依法作出(2009)钟胡民一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陈某涛向陈某支付安装隔音门窗、隔音墙及检测费用等经济损失22560.73元。2010年3月,申请执行人陈某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庭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涛积怨甚深,从2002年起陈某一直在向有关部门进行上访,是当地有名的“上访专业户”。该院院长对此案高度重视,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多次到胡集法庭指导和协调案件的执行,但被执行人一直抗拒执行。该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作出搜查令和行政拘留的强制措施,至此,被执行人四处躲藏,规避执行,致使该案执行搁浅。因案件未能执行,申请执行人则再次踏上上访“老路”,尤其是在今年“两会”召开前夕,申请执行人更是蠢蠢欲动,要进京上访。为此,胡集法庭一方面积极向院领导汇报,在院领导的支持和执行庭的配合下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又与胡集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汇报联系,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陈某涛家人的思想工作。在强大的法律政策压力和家人的感召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胡集法庭联系,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2012年2月28日,在胡集法庭的主持下,两个多年的“老冤家”终于坐到一起,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也表示息诉罢访。至此,一起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被成功化解,该案的圆满执结在当地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