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 钟祥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市支行与被告薛某、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钟祥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市支行诉被告薛某、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本金496300.98元,并支付利息、罚息。郢中法庭于2024年8月15日立案受理后,审理过程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合作,简化保全审查程序,灵活采取担保措施。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45天,且最终该案圆满执结,帮助原告单位清收欠款50余万元,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24年以来郢中法庭共受理金融案件121件,结案标的额560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