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调解解纠纷,被告送上牌匾表谢意

2021-09-29 16:50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9月28日上午,一块“不忘初心责任担当、司法为民慎执案件”的牌匾送到了钟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表达对该院执行工作的感谢。

2016年8月至2019年11月,原告刘某某在被告随州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开设的钟祥一家美团外卖运营中心担任站长一职,工作期间,被告一直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年11月,原告刘某某向被告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于12月向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由于该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原告遂向钟祥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在收到起诉后,该院本着“真心、耐心、细心”的工作原则和态度,积极开展调解,最终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工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共计50000元,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

民事调解结束之后,被告一直未能如期执行调解协议。为保障原告合法权益,该院对被告随州某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措施,并划拨被告资产12500元给付原告。同时,该案执行员一年多来一直积极跟踪协调此案,经过多次上门、电话沟通协调,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要求被告于9月28日前,在前期已付12500元(法院划拨)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付原告刘某某30000元,剩余余款7500元本金及迟延债务利息原告刘某某自愿放弃。至此,本案圆满结案,该院也依法解除对被告随州某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的限制措施。

近年来,钟祥法院一直践行司法为民的中心理念,聚焦民生领域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后,该院将继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实的举措、实的成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