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到被告主动履行,再到原告撤诉、账户解冻,前后仅用9天——这是旧口法庭近日审结一起农机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加速度”。通过灵活运用“以保促调”工作方法,法庭高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权益保障与纠纷化解的“双赢”。

快速响应:立案当日即完成保全
2026年4月7日,原告某农机公司向旧口法庭提起诉讼。被告于2024年购买农机设备拖欠货款十余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企业经营资金周转面临压力。为保障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原告同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告名下相应价值的银行存款。
受理案件后,旧口法庭迅速审查材料,认为原告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且具有紧迫性。当日,法庭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第一时间移送执行部门采取冻结措施,对被告银行账户实施了有效控制。从立案到保全落地,全程无缝衔接,为后续纠纷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保促调:从消极躲避到主动履行
账户被冻结后,原本对催款置之不理的被告主动联系了法庭。办案团队敏锐意识到,被告作为种植大户,账户冻结不仅影响其日常周转,更可能延误即将到来的春耕生产——种子、化肥、人工等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将直接影响一整年的收成。
承办法官没有“一保了之”,而是坚持“以保促调、快保快解”的工作思路。办案人员一方面到被告的种植基地,实地了解其面临的堵点、难点,并向其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包括败诉风险、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费用乃至失信惩戒;另一方面也明确告知:只要主动履行完毕,法庭将第一时间解除保全,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种植生产的影响。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也积极与原告沟通,说明被告的实际生产状况,争取原告对快速解冻的理解与配合。经过多轮次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主动履行是成本最低、影响最小的解决方式。4月13日至14日,被告将全部拖欠货款十余万元分三次支付至原告账户。
双向解困:9天结案,护企更助农
原告确认收款后,于4月15日申请撤诉。旧口法庭当日即依法解除了对被告账户的冻结。对原告农机公司而言,十余万元货款快速回笼,缓解了企业现金流压力;对被告种植大户而言,账户迅速解冻,确保了后续购买农资、支付用工等春耕生产资金不受影响,避免了“因案误农时”。从4月7日立案到4月15日案结事了,仅用9个自然日。保全措施“快上快下”,既发挥了督促履行的杠杆作用,又将诉讼对生产经营的冲击降到了最低。
法庭声音:以保促调跑出定分止争“加速度”
这起案件的快速化解,是旧口法庭坚持“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工作思路的一个生动缩影。在涉农、涉企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中,灵活运用“快保全、快调解、快解冻”工作模式,用最小的司法成本、最短的时间周期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保全不是目的,促调才是关键。旧口法庭始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既依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债务人的实际生产需求,特别是涉农案件中的季节性和紧迫性。下一步,旧口法庭将继续发挥团队协作优势,深化“以保促调”机制运用,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农业生产大局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