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醉驾开车,肇事伤人难逃法网

2026-04-27 08:57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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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祥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一名男子因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名幼童受伤,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件回顾:无证醉驾上路,撞伤幼童负主责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5月25日12时许,被告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铃木牌两轮摩托车,从钟祥市某镇某村六组前往某村二组。当车辆沿乡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某路段时,与从路西侧突然跑出的幼童唐某某(2021年5月出生)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被告人及幼童双双受伤,摩托车受损。后经司法鉴定,被告人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7.46毫克/100毫升,远超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驾驶标准。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幼童唐某某的监护人因未尽到充分监护义务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从重情节与从宽情节并存

钟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指出,被告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同时存在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酒后不驾是底线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犯罪。摩托车稳定性差、防护能力弱,酒后驾驶危险性更大。本案被告人同时存在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发生事故致幼童受伤等多重从重情节,社会危害性明显。法官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法律底线。

据统计,2026年第一季度,钟祥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31起。从已审结案件来看,醉驾型危险驾驶仍占绝对多数。法院在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悔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做到罚当其罪。

下一步,钟祥法院将继续保持对危险驾驶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