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法院审结一起网络开设赌场案:被告人利用微信群组织赌博获刑

2026-04-13 09:26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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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祥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某因组织他人在微信群及手机APP内进行赌博,非法获利17万余元,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全部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

案情回顾:微信群变身“网上赌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0月至2024年4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先后创建了“腾格尔”等多个微信群,通过自己或他人邀请方式,将鲁某、吴某、曾某等二十余名参赌人员拉入群内。随后,她组织这些人员在“荆门麻将”APP的亲友圈内,以“钟祥推磨”“荆门双开”“荆门晃晃”等方式进行赌博。

参赌人员按照每游戏分折合人民币1元、5元、10元不等的标准在微信群内结算赌资,每局结束后,由最大赢家向刘某支付5元至20元不等的“房费”。刘某在群内负责拉人进群、发布赌博及房费收取规则、购买房卡、处理跑单赔付、群成员管理以及收取房费等核心事务。截至案发,刘某通过收取房费累计获利17万元。

主动投案并退赃,依法从宽处理

案发后,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期间,刘某退清了全部违法所得。

钟祥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邀约人员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组织人员参与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鉴于刘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退清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或酌定从轻、从宽情节,且经社会调查评估,其再犯风险较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组织赌博必受严惩

本案承办法官指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利用微信群、手机APP等网络平台组织赌博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人错误地认为“网上赌场”隐蔽性强、不易被查处,殊不知任何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组织人员参赌的行为,无论线上线下,均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网络赌博诱惑,切勿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赌博活动;同时,也不得建立、管理用于赌博的微信群或APP亲友圈。如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容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