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桥法庭:巡回审判进乡村 绘就司法服务新“枫”景

2024-04-04 14:54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普法宣传”的作用,钟祥法院东桥法庭结合近期发生的多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巡回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将司法服务职能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案情回顾

原告诉称,2020年至2021年间,李某等二十多名工人在施某处做工,期间工人均未与施某签订劳务合同,也未与其在工程完工后进行工资结算,后施某意外离世,导致李某等多名工人未收到劳动报酬,因本案发生在施某与杨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后多次向杨某索要劳务款133087.69元,杨某均未支付,因此诉至法院,望保障其合法权益。

该案受理后,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东桥法庭将上述案件搬至被告所在地即东桥镇墩岭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施某与李某是否存在劳务关系以及若是存在劳务关系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进行辩论。后法官结合原告方提交的证据对李某释法说理,指明李某的证据部分有待完善,李某主动向法庭申请撤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刚刚审理的案件以及近期发生的多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提醒村民外出务工时要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订立的时间、形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要素,用人单位也应当规范用工管理,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我们之所以选择将审判庭设在村委会,就是为让群众能够直观了解到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同时,运用庭前摸底、庭审释法、庭后疏导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有限预防和法治观念广泛传播,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谭翛予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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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建枫桥式法庭的重要举措。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法院干警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东桥法庭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深入践行能动司法,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灵活运用各种审判方式,以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的、具有示范引领性案件为着力点,将办理案件和普法宣传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让审判工作“走出去”,将法治声音传递千家万户,推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