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湖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钟祥某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湖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钟祥某建材有限公司提供固体燃料,在买卖交易过程中,经多次催要,钟祥某建材有限公司一直没有结清货款,湖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诉至法院。案涉纠纷经钟祥经济开发区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先行组织调解,双方对还款期限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当事人同意后案件推送至钟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再次进行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我院对该案立案受理,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案件分流至民二庭买卖合同简案团队审理。为快速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完成诉讼保全后,立刻明确审理方向,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多次联系案涉企业进行沟通,倾听当事人对还款期限的想法,并实地走访钟祥某建材有限公司,查看该企业的经营状况。最终,经过反复磋商、沟通,在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钟祥某建材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剩余货款。该案在“一级过滤”、“二级过滤”调解工作的基础上,“三级过滤”后进行简案快审,从立案到结案仅二十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