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法院妥善化解涉企业金融债权案件促双赢

2019-05-08 09:48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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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祥法院妥善化解了一宗800余万元标的涉企业金融债权执行难案,既保护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了企业突破瓶颈继续发展的空间,实现了企业正常生产、银行收款满意的双赢效果。

中国工商银行与钟祥市某化工公司、某矿业公司、何某、王某等六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钟祥法院于2018年9月28日作出判决,判令某化工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连带责任人某矿业公司、何某、王某等六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某化工公司及其连带责任人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2018年12月17日,中国工商银行向钟祥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钟祥法院迅速依法启动网络司法查控系统,通过反馈结果,该院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冻结某矿业公司银行存款50余万元,冻结杨某银行存款1.5万余元。冻结后,某矿业公司提出该款系准备缴纳的税款,经法院核查属实,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依法纳税,钟祥法院及时予以解冻。为进一步促进案件执行,维护合法的金融债权,2019年3月22日,钟祥法院在网络系统查控到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后,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60余万元,而后积极促成某矿业公司与金融机构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某矿业公司实际履行了借款担保本金。为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环境,该院收到中国工商银行的书面撤回执行申请后,立即对某矿业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了解冻,既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钟祥法院按照全省法院“规范执行年”活动和荆门中院关于“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要求,加大对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强力推进金融执行攻坚战,切实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同时,该院也十分注重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在查明情况后,及时解冻企业银行存款,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为其自觉清偿债务奠定基础,真正实现了执行工作利当前又惠长远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