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法院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4-08-0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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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引导诚实信用社会风尚具有积极作用。7月25日,钟祥法院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钟祥市阳春广场和承天广场电子屏滚动播放了《钟祥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告》,2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有效震慑了一批执行“老赖”,收到了良好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以来,钟祥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全部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全市主要公共场所、各乡镇、法庭、社区、村委会张贴公告,在钟祥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刊登名单、发布信息,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予以通报。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就会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通过采取上述举措,向“老赖”施加压力,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迫使其为了恢复名誉而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达到促进执行、最终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肖某愿意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委托我来代缴全部执行款项”。家住冷水镇街道的被执行人肖某亲属来到该院,请求将肖某从该院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除。自7月25日该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已先后有3人主动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根据执行局供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