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巧调解,高效调解促和谐

2025-11-11 17:38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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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钟祥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当事人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情。

    被告汪某在原告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的工程中负责步梯抹灰工作,在工作期间,被告汪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工伤后的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被告汪某向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告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住院饮食补助,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了裁决,支持了被告汪某的仲裁请求。然而,原告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以其并非实际用工主体为由诉请不支付各项费用,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钟祥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深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事关双方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易加剧双方的矛盾,故办案人员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双方诉求的基础上,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以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分析利弊得失。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用人单位明白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是其应尽的义务,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可以避免诉讼带来的成本和风险,还能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同时办案人员也引导劳动者理解,通过调解方式协商解决问题,才能更高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原告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分三期向被告汪某支付17万元,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这起案件是钟祥法院成功调解的众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一例,通过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加大调解力度,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优化了用人单位的用工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钟祥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