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振兴】钟祥法院成功调解三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2021-05-28 15:41
来源: 钟祥市人民法院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权益,事关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生活。近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与石牌镇政府共同主持调解,成功解决三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2019年3月,原告姚某某、鲁某某、王某与被告荆门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三份土地分包合同,约定将钟祥市石牌镇皮集村的土地流转给三位原告,期限为2019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流转金按年支付,每年支付次年流转金,三名原告均按时向被告交付承包款。2020年3月,原告准备交2020年租金时被告公司要求涨租,并告知原告合同改为一年一签,土地仍由原告使用。2020年3月23日,双方再次签订土地分包合同,约定流转期限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29日,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2021年土地流转金。2021年2月1日,被告与第三人陈某某重新签订一份土地分包合同,将原告的土地全部流转给陈某某。之前被告从未提及重新流转土地一事,而且承诺会一直将土地流转给原告,此时原告将被污染而无法种植的土地耗巨资改良,迄今为止未收回投入资金。后原告找到被告交涉无果,遂诉诸法律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查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承“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理念原则,通过现场实地查看纠纷土地相关情况,了解纠纷双方当事人实际意愿,切实做好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将原告与被告合同的承包期限延期半年,原告以每亩100元的价格向被告支付延期承包期间的费用,于调解协议签订后二日内直接支付给被告;原告在合同到期之前将土地交还给被告,自行承担土地改良前期投入的各项费用,经营期间自行承担一切经营风险和损失及安全责任,不得破坏其他设备设施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至此,通过现场勘验和调解,承办法官圆满解决三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近年来,钟祥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践行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推动和谐美丽乡村的发展建设,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